各学院:
为保证2019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预审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5级在籍在学的学生。
二、资格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核
1.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徐工院学发〔2017〕11号)中相应条款及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进行审核。
2.初步统计具备毕业资格及不能按时毕业学生人数及名单。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徐工院行教〔2014〕41号)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2号)相关条款进行审核。
2. 初步统计符合学位授予资格及各类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学生人数及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认真负责的做好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按时、保质、无误的完成此项工作。
(二)详实填报《2019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统计表》(附件),于2019年3月7日前将纸质稿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稿发邮箱:jwcxj@xzit.edu.cn。
附件:2019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统计表.xls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