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
按照“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一、评价内容
1.评价课程: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根据期末试卷、作业、实验、报告、论文、设计等得分情况,分析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3.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对课程在教学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度分析,并针对相应课程目标提出改进措施。
二、评价时间
每学期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学期阅卷结束。
三、评价要求
1.考试前一个月任课教师根据大纲填写考核合理性确认与审核表(附件1),交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
2.评价要围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束后,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3.评价材料交学院课程达成评价工作组进行审议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