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务管理人员)10名。
2.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研室主任)10名。
二、评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研室主任。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本科教学工作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及教学改革,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处理事务准确、高效、快捷。
4.服务质量高、态度好,礼貌待人,主动热情,办事规范,细致周到,公开、公平、公正,各部门和师生反映良好。
5.具有从事教学管理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未出现教学责任事故。
四、评选流程
1.各二级学院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人数为教务管理人员和教研室主任各1名(超过一名无效)。
2.被推荐人选应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并附有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2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办公室。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9-2020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表彰人选。
教务处
2020年12月18日